2024-07-02 01:45 点击次数:113
网财经讯 7月1日,有自媒体爆料称,“不止一位应届生给他发私信,表示华润银行校招涉嫌诈骗。”从私信截图来看,引发双方矛盾的是华润银行总行管培生岗位。
爆料截图显示,当事人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,校招签约华润银行总行管培,华润银行hr当时承诺下支行三个月后回总行轮岗,最后直接定岗总行。但是,6月25日又接到hr更改口径的电话,称因为换了新领导(事实上新行长去年八月就上任了),需要临时改培养方案,新方案为两年基层前台轮岗,然后视轮岗表现回总行定岗(不一定能回总行),并且无任何协商空间。如果应届生不接受新方案,只能选择解约,且要向华润银行付1万元违约金。
网传截图
爆料当事人表示,“接到新方案通知的时候已经六月底,春招基本结束,周围很多人为了接华润银行的offer拒绝了其他公司的保底offer,感觉华润银行故意等到快入职,认准了我们没办法跑路才改方案,真的很生气。”
另一位爆料人有同样的遭遇,表示“华润银行hr说新领导从招行跳过来,本次改方案是为了学习招行的管培培养计划。”
网传截图
网财经《银行财眼》注意到,当事人爆料的“去年8月上任”、“从招行跳过来”的新行长,与当前华润银行行长钱曦的履历、当选行长的时间匹配。钱曦曾任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行长、佛山分行行长、大连分行行长等职务。
华润银行官网截图
对于“华润银行校招方案是否在6月底突然变更”以及“方案更改是否与行长钱曦有关”,网财经《银行财眼》致电其官方热线求证,客服表示“我们先反馈到后台部门,后续会有专人回复。”截至发稿,暂未收到华润银行相关人员回复。
如果爆料人所说情况属实,华润银行突然变更培养方案是否违规?能否向应届生索赔?网财经《银行财眼》就以上两个问题咨询律师。
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滕儒向网财经《银行财眼》表示,“华润银行这样处理肯定是违法违规的。首先,华润银行已经按照之前的承诺向应届毕业生发送offer了,应届毕业生也予以确认,证明双方已经就华润银行给出的承诺达成签订劳动的真实意思表示。现在华润银行突然改变培养方案,涉嫌恶意磋商、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、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等。另外,华润银行没有权利向应届生索赔。索赔的前提是应届生违反了约定,(本次)恰恰是华润银行违约在前,应届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,反倒华润银行应承担违约/缔约过失责任,应届生可向银行索赔。”
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荣梅、律师王翊鸥告诉网财经《银行财眼》,“华润银行变更培养方案的行为存在违法违约之处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三条规定:‘订立劳动合同,应当遵循合法、公平、平等自愿、协商一致、诚实信用的原则’。华润银行在春招时承诺‘3个月定岗总行’,基于此方案爆料人接受华润银行录取通知并与其签约。而华润银行在春招结束后,擅自变更管培生培养方案,损害了劳动者的合理信赖利益,违背诚实信用原则。且培养方案系劳动者与银行所签订《三方协议》的核心内容、关键条款,华润银行擅自变更关键条款已构成根本违约。华润银行作为违约方,应当承担违约责任,向劳动者支付违约金。”